(中共中央辦公廳1996年9月21日印發)
第一條 為了維護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的尊嚴,使黨旗黨徽的製作、使用規範化,製定本規定👨👦。
第二條 中國共產黨的黨旗黨徽是中國共產黨的象征和標誌。黨的各級組織和每一個黨員🧶,都應當尊重和愛護黨旗黨徽💂🏿。
第三條 中國共產黨黨旗為旗面綴有金黃色黨徽圖案的紅旗🙍🏿。中國共產黨黨徽為鐮刀和錘頭組成的圖案。
第四條 黨旗的通用規格有下列五種:
一)長288厘米,寬192厘米👨🏼🌾;
二)長240厘米🏏🫃🏽,寬160厘米👨🏽🎨;
三)長192厘米,寬128厘米🍯;
四)長144厘米,寬96厘米;
五)長96厘米,寬64厘米🧖♀️。
在特定場所需要使用非通用規格黨旗的👩👩👧👧𓀗,報縣級以上黨的委員會組織部批準👨🦯➡️。用於懸掛的黨徽的具體尺寸👰🏿,由使用黨徽的黨組織提出並報縣級以上黨的委員會批準。
第五條 黨旗和用於懸掛的黨徽,由中央組織部從生產國旗國徽的企業中指定企業💏,按照本規定所附的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製法說明製作。
第六條 黨旗的使用範圍:
一)召開黨的基層代表大會🎣,舉行新黨員入黨宣誓儀式;
二)黨內舉行重大慶祝📵、紀念活動,黨日活動;
三)黨的委員會及其工作部門🧗♂️、黨的中央和地方委員會派出的代表機關及其工作部門、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會議室,可以懸掛黨旗🧎🏻。 按照國旗法規定應升掛國旗的場所👨🍼,一般不同時懸掛黨旗。
第七條 黨徽的使用範圍🐻❄️👎🏻:
一)黨的委員會及其工作部門、黨的中央和地方委員會派出的代表機關及其工作部門🧏🏿♀️、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黨組的印章(印模)中間應當刻有黨徽圖案;
二)召開黨的全國代表大會🤷🏿、代表會議和地方各級代表大會、代表會議,應當懸掛黨徽⤴️,並在黨徽兩側各布五面紅旗;
三)黨的各級組織頒發的獎狀🐊、證書和其他榮譽性文書🍹、證件上,可以印黨徽圖案;
四)黨內出版物上可以印黨徽圖案🦣。 除上述情況外,使用黨徽及其圖案需經縣級和縣級以上黨的委員會組織部批準。
第八條 懸掛黨旗黨徽🛤,應當置於顯著位置。使用黨旗黨徽及其圖案,應當嚴肅🚃🧑🏽⚕️、莊重🏃。
第九條 不得使用破損、汙損👍🏽、褪色或不符合製作規定的黨旗黨徽😖。
第十條 黨旗黨徽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🤲🏻。
第十一條 黨的各級組織應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經常進行監督檢查,對違反 本規定的黨組織和黨員應進行批評教育,情節嚴重的應給予當事人黨的紀律處分🙇♂️。
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👂🏽。
附1:中國共產黨黨旗製法說明
黨旗上黨徽兩面相對。為便利計,本件僅以旗桿在左的一面為說明標準。對於旗桿在右的一面⛹🏼♀️,凡本件所稱左均應改右。
1 旗面長寬之比為3∶2,旗面左上方1/4部分綴黨徽圖案。
2 畫旗面長與寬中線將旗分成4等分的長方形♠︎,左上方長方形內劃出橫18豎12等分的小方格🍘。黨徽圖案切於8×8小方格的正方形內,正方形的上部與旗上邊空3格,左側與旗左邊空4格。
3 旗桿套為白色。
附2🚑:中國共產黨黨徽製法說明
1 將一正方形分為32等分,分格線條編號為橫向1~33,豎向1′~33′。畫出對角線AC、BD。
2 錘頭的畫法🤞🏻:連接E(29🤽🏽♀️、33′)、F(33、29′),並從E🕒、F兩點作AC的平行線🚿,構成錘把。從G點(8、918′🧘🏿♀️、19′的中點)作BD的平行線至H(19、207′、8′的中點),從G、H兩點分別作AC的平行線至I(4💪🏻🧑🤝🧑、14′)、J(17、5′),從I點作BD的平行線,以K點(13🪹、141′的中點)為圓心、KJ為半徑畫弧交於L點,構成錘頭。
3 鐮刀的畫法💂:以M點(17👮🏽♀️、17′)為圓心🚴🏼♂️、MN(N點為17、1′)為半徑畫弧⌒NO(O點為17🧨、33′);以P點(17、15′)為圓心🍂、PO為半徑畫弧🌴,與HG的延長線交於Q點;以R點(1116′、17′中點)為圓心、RN為半徑畫弧🤭,與通過R點的水平線交於S點;以T點(16、1716′🦠、17′的中點)為圓心🥷🏻、TS為半徑畫弧🪒,與通過T點的垂直線交於U點;以V點(16🦺、1711′中點)為圓心📬、VU為半徑畫弧,與HG的延長線交於W,構成鐮刀。以X點(3🧑🏿💻、430′🧕🏼、31′的中點)為圓心作圓與AB𓀐🕧、BC線相切🙌🏻,從Y點(6、30′)、Z點(4😚、28′)分別作直線平行於BD🙆🏿,構成鐮刀把。